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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国药准字Z45020289
中成药
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OTC甲类
咳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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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有解热、平喘、镇咳等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密封。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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