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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

氢溴酸右美沙芬
国药准字H19990141
化学药品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感冒,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上呼吸道感染,
氢溴酸右美沙芬。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抑制延脑的咳嗽中枢而发挥作用。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及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少痰咳嗽。
原料药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2.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口服。 1.成人:10mg~30mg/次,3次/日,最大剂量可用至120mg/日。 2.6~12岁儿童:5mg~15mg/次,每4~8h1次,最大剂量60mg/日。 3.1~6岁儿童:2.5mg~7.5mg/次,3~6次/日,最大剂量30mg/日。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1.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尚不明确
1.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
2.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口服后从胃肠道完全吸收,2小时左右达血药峰浓度(Cmax),消除相半衰期(t1/2β)约4小时,经肝脏代谢,其原形及代谢产物主要由肾脏排泄。
遮光,密封保存。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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