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月安颗粒
国药准字Z10980135
中成药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产)
OTC甲类
血虚肝郁,阴虚肝旺,经前期紧张综合征,
白芍, 酸枣仁(炒), 桑寄生, 续断, 麦冬, 石斛 ,菊花, 蒺藜, 黄芩(炒) ,栀子(炒) ,龙胆(炒) ,青皮, 郁金, 合欢皮, 丝瓜络
滋阴养血,疏肝解郁。用于血虚肝郁、阴虚肝旺引起的经行眩晕、头痛、乳胀、身痛、心烦易怒以及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见上述诸症者。
每袋装10g
尚不明确。
口服,出现症状时或月经来潮前10天服药。一次10克,一日3次,连服7天。
1.孕妇忌服。
2.脾肾阳虚体质忌服。
3.经期停药,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
2.脾肾阳虚体质忌服。
3.经期停药,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
1.忌食辛辣食物。
2.经期停药。
3.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
4.糖尿病,肾病及妇科器质性病变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头痛,眩晕严重,或乳胀伴有乳房肿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1个月经周期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
7.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经期停药。
3.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
4.糖尿病,肾病及妇科器质性病变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头痛,眩晕严重,或乳胀伴有乳房肿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1个月经周期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
7.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口服高剂量30g/kg(临床人用剂量为0.5g/kg)有延长小鼠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小鼠自主活动次数。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密闭保存。
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