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解毒灵颗粒
国药准字Z20093604
中成药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OTC甲类
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流感,
紫苏子、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板蓝根、苦杏仁、羌活、川芎、牛蒡子、陈皮、桑白皮。辅料为蔗糖,香精。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每袋装5g
尚不明确。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密封,置阴凉处。
24个月